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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省2008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1年10月25日 访问次数:3262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1年11月下旬对2008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1.请在结题验收前交书面材料(1)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附件2),(2)相关研究成果(附复印材料),送交至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D-110);
2.请项目负责人准备10分钟(PPT)的汇报发言,提问5分钟;
3.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项目所在学部、学院、系和单位通知、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并请项目负责人准时到会汇报。
联 系 人:王英芳 张 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