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
当前位置 : 首页  教学培养  质量工程

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2年01月16日 访问次数:5290

各院(系)、有关教师:
教育部 “十二五”(第一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为更好地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请各院(系)限额(附件1)初审报学校,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向教育部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申报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经教育部审核,我校共有794本(系列)教材有资格申报(附件2),申报推荐名额为51本(教育部按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我校正式出版共1016本的5%下达推荐名额)。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1.原则上要求主编具有教授职称。
2.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3.鼓励推荐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4.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各院(系)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名额及原则
各院(系)申报推荐的名额由基数和奖励数构成,基数为各院(系)符合申报推荐教材数的5%,奖励数按各院系“十一五”规划教材数、精品教材数、国家质量工程项目数等:
        1.符合推荐要求教材数的5%为基数(四舍五入),若基数不足1本,按1本计;
2.“十一五”规划教材数的15%(四舍五入)作为奖励;
3.“十一五”精品教材按一比一奖励;
4.国家“质量工程”项目数的10%(四舍五入)作为奖励;
注:1.各院(系)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名额(附件2)
        2.若院(系)能明确出版社给予推荐教材,再按1:1奖励。
四、申报材料、程序及时间
1.主编教师填写《推荐表》(附件3),与相关佐证材料、教材等,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送至教师所在院(系)本科教学科。
2.各院(系)初审,按限报名额于2012年2月15日,将《推荐表》一式五份,相关佐证材料、教材一式二份,《院(系)推荐申报“规划教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本科生院教研处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东1D-110室),《推荐表》和《院(系)推荐申报“规划教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myf@zju.edu.cn
3.2012年2月25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2012年2月26前,修改推荐表》。
 5.2012年2月28日前,主编教师将修改后《推荐表》发送至myf@zju.edu.cn
 6.2012年2月29日前,学校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填报《推荐表》。
 7.2012年3月23日前,报送相关佐证材料、教材等。
请各院(系)认真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做好此次“规划教材”推荐工作,并请主编教师填写《推荐表》时,按照《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的要求填写。
联系人:毛亚飞、张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本科生院教研处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