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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6年11月03日 访问次数:4256

各学院(系)、教学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经费的执行效益和效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对经费拨付、实施和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就关于申报2017—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原则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项目立项和项目经费预算、拨款、执行制度,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科学合理,权责相适,全面完整地测算建设项目的收支,不虚报、不漏报,力求预算的真实、完整。进一步理顺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责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及时将教学经费直接下达到院系。
结合学校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学院(系)教学主体责任,激发学院(系)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项目设立采取以学院(系)和教学相关单位作为有机整体,统筹协调、自主申报、会议评审、选择支持等步骤,科学合理调配教学经费,有效推进人才培养进程。
项目建设遵循统一规划、滚动管理、追踪问效、协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建设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注重项目预算的完整性、连续性,推动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持续开展。每年根据前一年度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下一年度进行修订,并调整下年度的预算,如此逐期类推,建立项目奖励与退出机制。
二、申报范围、类型、建设期限
学院(系)、教学相关单位可自行设计建设项目,主要类型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中心(教学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实践类(含学科竞赛)、教学条件、教学评价(评估)、教学研究(含教师发展)和其它本科教学改革等项目。
重点支持依托基层教学组织推进相关教学改革建设,包括系列核心课程建设、通识课程建设、全英文原味课程建设、彰显院系特色的专业建设以及立体化实践体系建设等;继续重点支持依托竺可桢学院的教学改革建设,包括主修班、辅修班、交叉班;继续安排本科生院层面的纵向统筹项目,如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等。
请各教学相关单位,结合学校本科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前瞻思考浙江大学创一流大学,统筹设计本科教学相关建设项目。
请各学院(系)统筹考虑预算内经费与本项目经费,着力推进教学改革项目落到实处,预算内经费安排常规工作,本项目经费安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以所在院系学生数每生1000元规划,申报一般项目,学院(系)根据总体谋划、特色建设内容,申报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每类最多申报1项。
申报项目的建设期限可分为:1年、2年、3年。
三、申报要求、流程
1. 各学院(系)、教学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兼顾当前与长远,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内涵发展,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分别填写,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2. 学院(系)、教学相关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报送 “2017—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电子版发送至zhangcong@zju.edu.cn。
3. 本科生院组织会议评审、公布项目名单、建设期限、资助的年度及资助经费额度。
4.项目的评估检查与管理。项目承担学院(系)、教学相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绩效)与内容进行自查,学校将对项目实施过程、完成结果及实际效果进行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审计,追踪问效,作为后续项目评审和立项申报的依据,对于评估考核效果好的项目,其延伸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5.联系电话:本科生院综合办,电话:88206730。
 
附件:
   
                                        本科生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