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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编辑:lpgong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访问次数:3733

有关同学: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面向所有211高校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见附件1),并按照文件的要求查看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再进行报名。
要点如下:
一、选派专业
主要为工程学、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临床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但也可不限于上述领域。
二、实习期限、资助方式
实习期限为3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2个月的奖学金(1500加
元/人/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Mitacs负担留学人员1个月的奖学金(1500加元/人/月)和医疗保险费,协助联系留学人员在加期间的住宿。
三、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年级综合排名在院系的前1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今年9月份后为项目院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
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五、报名:
 
请同学们先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于2016年9月22日(含9月22日)前将纸质报名表交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2房间本科生院窗口
请注意几个时间节点:
1. 9月20日前完成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网上报名系统https://lc.mitacs.ca/globalink/的网上申请。
 2. 9月22日前完成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网上报名,并递交纸质报名表。(注:网申和纸质报名表都完成了才表示申请成功。)
3. 9月24日,学校将在网站上公示推荐名单。
4. 学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6年9月25日—9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拟留学单位及导师等信息请按照向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
 
 
本科生院
2016年8月26日
 

附件1:关于遴选2017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