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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访问次数:1174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验收工作,也为各项目得到专家的指导,促进各项目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1. 验收方式:现场会评。

2. 验收结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

二、会评安排

1. 时间地点:201812281300-1715,紫金港校区东1B-213214215教室,具体详见结题验收安排表(附件2与附件3);

2.会评程序:项目负责人汇报发言8分钟(PPT,内容包括: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总结、立项时预期成果与效果、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专家提问4分钟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相关要求

1. 请项目所在单位通知、协助各项目开展自查,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

2. 请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填写“结题验收报告”,提交相关材料。

3. 请各项目负责人12月28日12:50点前到达相应教室,将汇报的PPT拷至电脑,并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结题验收报告” (一式3份)、“结题验收报告封面” (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

4. 其它验收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浙江大学2016年立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安排表


3.浙江大学2016年立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安排表


4.浙江大学2016年立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


 

本科生院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