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交流资助  学校资助

关于申报2024年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访问次数:4701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拓宽本科生国际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和竞争力,特设立“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资助以团队形式开展的赴境外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进行的短期交流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境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对涉及多个境外合作单位的项目,在项目内容方面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2. 承办院(系)须明确项目主题、派出规模,获得境外合作单位邀请函或与其签署的合作协议,并已制定详细的项目日程安排,明确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

  3. 承办院(系)须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对外联系与沟通、学生遴选与派出、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总结与宣传等,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4.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在寒假,在2024年3月底前执行完毕。

  二、资助内容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由本科生院提供部分经费资助。资助内容包括项目派出本科生的一次经济舱国境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出境费用。资助标准上限:亚洲内5000元/人,亚洲外10000元/人,资助金额不能超过本科生出境交流可报销费用的总额,未超限额部分实报实销。到期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在12月22日(周五)17:30前递交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外方邀请函(或外方表达愿意接收访学团队并于之后提供邀请函的证明材料,比如邮件沟通记录)或合作协议书复印件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一B-110室)。

  2. 本科生院将于2023年12月底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咨询电话:0571-88206415。

附件1:(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申请书.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