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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527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拓宽本科生国际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和竞争力,2025年将继续开设“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专项,资助以团队形式开展的赴境外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进行的短期交流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境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涉及多个境外合作单位的,在项目内容方面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2. 原则上1个团组项目的开展时长不少于1周(含往返时间)、本科生人数不少10人。

3. 承办院(系)须明确项目主题、派出规模,获得境外合作单位邀请函或与其签署的合作协议,并已制定详细的项目日程安排,明确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

4. 承办院(系)须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对外联系与沟通、学生遴选与派出、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总结与宣传等,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5.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在寒假,在2025年3月底前执行完毕。

6. 依托院(系)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资助内容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由本科生院提供部分经费资助。资助内容包括项目派出本科生的一次经济舱国境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出境费用。资助标准上限:港澳台地区5000元/人,亚洲国家7000元/人,亚洲以外国家10000元/人。资助金额不能超过本科生出境交流可报销费用的总额,未超限额部分实报实销。到期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在11月18日(周一)17:30前递交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外方邀请函(或外方表达愿意接收访学团队并于之后提供邀请函的证明材料,比如邮件沟通记录)或合作协议书复印件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一B-1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版申请书、PDF版其他支持材料)打包发送至wangivy@zju.edu.cn ,命名为“XX学院2025本寒申报材料”。

2. 本科生院将于2024年11月底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咨询电话:0571-88206415。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申请书.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