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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访问次数:1185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拓宽本科生国际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和竞争力,2025年将继续开设“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资助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境外一流大学参与长周期、浸润式的交流活动。


一、申报条件

1.境外合作单位为世界排名TOP50*的一流院校。

2.项目类型为科研实践类或课程类。科研实践类的开展时长不少于2个月,课程类的开展时长不少于1个月且原则上要求修读对方学校培养体系中的相关课程。

3.申报单位能提供合作高校的官方邀请函或双方合作协议,明确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不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学生交流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4.申报单位能提供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对外联系与沟通、学生遴选与派出、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总结与宣传等,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5.项目能在2025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并完成报销。

6.依托院(系)进行申报,请勿由个人提交申报。

*世界排名TOP50:2025年QS、USNEWS、THE三大排行榜任一


二、资助内容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由本科生院提供部分经费资助、院(系)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资助内容包括项目派出本科生的一次经济舱国境往返旅费、学费、住宿费等出境费用。资助标准上限:顶尖高校*30000元/人,其他高校15000元/人。资助金额不能超过本科生出境交流可报销费用的总额,未超限额部分实报实销。到期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

*顶尖高校以《国合处关于2023年度“世界顶尖大学学科合作计划”学者项目申报的通知》中涉及的9所世界顶尖大学为准: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

*曾获得过往期“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浙江大学校级外设境外交流基金”等校设专项经费资助的,本次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在4月26日17:30前递交:1)签字盖章的《2025年度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外方邀请函(或外方表达愿意接收学生并于之后提供邀请函的证明材料,比如邮件沟通记录)或合作协议书复印件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一B-110室)、3)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jjlb@zj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5年度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

2.本科生院将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1:2025年度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申请书.docx

 

咨询电话:0571-88206415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