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拓宽本科生国际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和竞争力,2026年将继续开设“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资助以团队形式开展的赴境外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进行的短期交流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境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学科)或科研机构、国际组织;涉及多个境外合作单位的,在项目内容方面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2. 原则上1个团组项目的开展时长不少于1周(含往返时间)、本科生人数不少于10人。
3. 承办院(系)须明确项目主题、派出规模,获得境外合作单位邀请函或与其签署的合作协议,并已制定详细的项目日程安排,明确预期达到的交流合作目标。
4. 承办院(系)须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对外联系与沟通、学生遴选与派出、经费使用与管理、项目总结与宣传等,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不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学生交流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5.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在寒假,在2026年3月底前执行完毕。
6. 依托院(系)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资助内容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由本科生院提供部分经费资助。资助内容包括项目派出本科生的一次经济舱国境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出境费用。资助标准上限:港澳台地区5000元/人,亚洲国家7000元/人,亚洲以外国家10000元/人。资助金额不能超过本科生出境交流可报销费用的总额,未超限额部分实报实销。到期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收回,原则上不再返还。
*曾获得过往期“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习计划”、“浙江大学校级外设境外交流基金”等校设专项经费资助的,本次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各学院(系)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在11月14日(周五)17:30前递交:1)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寒假交流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2)外方邀请函、3)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一B-110室),4)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sjjlb@zju.edu.cn ,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6本寒申报材料”。
2. 本科生院将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咨询电话:0571-88206415。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