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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校内评审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09年12月24日 访问次数:7711

 

各有关学部、学院(系):
加快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2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0年1月11日对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进行校内评审。具体事宜如下:
1.请中心负责人准备5分钟(PPT)的汇报发言,提问3分钟;
2.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见附件4。
请各中心所在学部、学院(系)通知并协助中心做好申报准备,请中心负责人准时到会。
联系人:张存如 张 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