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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0年10月14日 访问次数:13485

 

各学院(系)、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
按照200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总体进程安排,全部项目应于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各学院(系)组织成立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现场答辩记录。
2.项目负责人制作PPT参加现场答辩,项目组全体学生参与答辩。
3.结题答辩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载,优秀按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二、时间安排
1.2010年11月1日—12月10日,各学院(系)结题答辩验收。
2.2010年12月11—15日,各学院(系)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汇总表”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成果登记汇总表”各1份(见附件)交本科生院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办公室(东1D-114室)。各项目负责人将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 上传至本科生创新网。上传相关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金隐华老师,电话:87952223-802。
3. 12月15日—2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系)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三、资料存档
各学院(系)将“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及研究论文、申请专利等有关成果一并放入“浙江大学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材料袋”存档保存,以备学校和省教育厅抽查之用。
     联系人:罗海萍(88981160 luohaiping@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0一0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