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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答辩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1年03月19日 访问次数:4508

各院(系):

     经专家初评,附件中的项目进入答辩,答辩日期是3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注意事项:项目答辩时间为10分钟(8分钟ppt+2分钟提问),请负责人于815分前将PPT拷至答辩会场,并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积极全程参加答辩会,以便各项目相互交流与学习。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11.3.19

附件:浙江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答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