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同时为申报教育部“卓越文科、工程师、医生、法律、农林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打好基础,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浙江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旨在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导向我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立项的主要内容
1.组建教学团队。设立专业责任教授,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深谙专业内涵、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养提高机制。
2.打造核心课程。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3门以上课程组成的专业核心课程群。特别鼓励对原有专业课程的重组改造。
3. 改革教学方法。深化教学研究、注重因材施教、减少课堂讲授、引导课外学习,改革考核方式,探索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热情、倡导师生互动、启迪学生多元思维(包括逆向思维、发散思维、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等)、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4.强化实践教学。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夯实实践教学过程,倡导综合性、设计性、探索性、自选性实验。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三、立项条件、建设时间和经费
1.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专业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2.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3. 此次立项面向全校本科所有专业,约立项15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约10万,希望各院(系)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4.已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不在本次立项范围;
5.项目建设期限 2年。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项,依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推荐本院(系)相关的本科专业点。
2.请各院(系)于2012年4月9日(星期一)将《浙江大学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和《浙江大学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2)一式三份报送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东1D-110),并发电子版至wyfang@zju.edu.cn。
3.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建议立项项目名单。
4. 主管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
联系人:王英芳 张 聪
联系方式:88981236
E_MAIL:wyfang@zju.edu.cn
本科生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