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2年5月22日对2009、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将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材料: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或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相关研究成果,装订成册一式5份,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送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D-110。
2.请项目负责人准备8分钟(PPT)的汇报发言,提问4分钟;
3.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答辩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4;
请项目所在学部、学院、系和单位通知、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准备,并请项目负责人准时到会汇报。
联 系 人:王英芳 张 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4.2009、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答辩安排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