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的精神,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也为各申报项目得到专家的指导,促进各项目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9月24日组织项目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答辩时间、地点:2013年9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2. 每个项目负责人汇报发言6分钟(PPT),提问4分钟。
3. 本次答辩采用专家评审和项目互评相结合,专家评审占60%,项目互评占40%(请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本组答辩且评分)。
4. 请项目负责人12:45到达会场,将答辩的PPT拷至电脑。
欢迎有兴趣的教师积极参加旁听。
联系人:王英芳 张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附件:
本科生院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