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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4年09月29日 访问次数:23977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14〕2号)(附件1)、《关于报送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有关工作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48号)(附件2)文件精神,高校可自主安排“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经研究决定,学校将择优遴选,论证后报教育部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高校专业建设的关键是师资。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立项条件、建设时间、经费、名额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5. 此次面向全校本科所有专业,共计遴选10项,每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建设经费150万元,建设期为2年。
6.已列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专业(附件3),不在本次范围,优先遴选2012年度浙江大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附件4)。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依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推荐本院(系)相关的本科专业。
2.请各院(系)于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前,将《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5)一式5份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6)一式一份报送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东1A-103-1),并发电子版至wyfang@zju.edu.cn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报教育部备案。
 
联系人:王英芳 张 聪
联系方式:88981236
E_MAIL:wyfang@zju.edu.cn
 
本科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