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广大青年教师提供反思自我教学,提高教学能力的平台,学校决定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搭建教学交流平台,营造良好教学研讨氛围,帮助青年教师掌握现代教学理念与教学方式,提升教学素养与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
二、参赛资格
1.本校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承担本科教学工作1年以上,上年度所有授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以上,本年度有讲授本科课程且未发生教学事故者;
3.曾获历届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特等奖1名(可空缺)、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时间覆盖全年。
(一)初赛
1.初赛由各学院(系)组织。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赛方案。建议初赛成绩由专家评分、学生评分等部分组成,采取随堂听课考察的形式。
评审专家和同行通过随堂听课,考察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及时与参赛教师进行沟通。学生采取当堂自愿评议。
各学院(系)于4月8日前将初赛方案和参赛人员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2.本科生院为学院(系)的初赛提供宏观指导与服务,协助学院(系)做好初赛工作。初赛方案、参赛人数比例、参赛选手成绩和决赛获奖情况将作为组织奖评选条件。
3.各学院(系)根据参赛者初赛成绩,遴选确定决赛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人数不得少于60%)。于12月10日前报本科生院,同时附参赛教师的初赛资料,学校汇总后确定决赛名单。
(二)决赛
决赛由学校组织,时间定在12月中下旬。
1.学校根据决赛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进行分组,决赛内容为申报参赛课程的教学内容。
2.决赛采取讲课形式,每人限时15分钟。决赛指标、分值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青年教师教学发展是学院(系)的重要工作之一,请各院(系)做好组织评审工作,通过竞赛推动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联系人:马英梅
联系电话:88206990
邮箱地址:mym64@zju.edu.cn
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工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