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相关部门:
教育部高教司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详见附件1),“通知”明确了本届国家奖具体申报步骤和要求等内容。
为能在本届取得优异成绩,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申报书和成果总结报告”进行评审,并将专家意见建议反馈至各项目,各项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学校再组织评审答辩,确定推荐项目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请各学院(系)、相关部门,将新版申报书(2018年,附件2)和成果总结报告,于3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发送至zhangcong@zju.edu.cn。
为更好的及时沟通申报信息,请各项目发送“浙江大学申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项目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至zhangcong@zj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
3. 浙江大学申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