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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浙江大学校级本科精品课程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09年02月23日 访问次数:8046

 各学部,各学院(系):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院先行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文件精神,在各学院前期建设基础上,学校拟在近期评选一批校级精品课程,请各学部、学院(系)择优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本科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为主,个别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专业课程可适当考虑;已列入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已在学校本科教学中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由教授担任,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
3.课程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4.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并建有基于网络的多媒体课件,课件内容丰富。
三、推荐要求与名额:
精品课程推荐要充分考虑现有课程建设基础,同时兼顾各学科专业平衡。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推荐1-2门,思政、数、理、化等公共基础课程组可根据课程实际建设情况向学校推荐。学校鼓励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担任精品课程负责人。
四、报送资料
各学院在择优推荐基础上,于3月10日前将“浙江大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和各课程“浙江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一份)报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0)。同时请各课程负责人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网络课件上传至http://10.15.11.25:8080(有详细操作说明) ,过期不上载材料视主动放弃申报。
五、其它
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建设、维护和年度检查按《浙江大学本科教育精品课程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人:金娟琴
电话:88206730
E_mail:jjqin@zju.edu.cn
 
 
 
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