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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0年04月27日 访问次数:9993

各学部、学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2010年是“质量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深入总结“质量工程”建设成效,教育部启动了“质量工程”总结工作。
为做好此次工作,请国家级“质量工程”各项目的负责人(附件1)认真阅读教育部通知(附件2),于201054日前递交“总结报告”和“建议报告”(发至wyfang@zju.edu.cn
一、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应包括:
1.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
2.       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
3.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       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
二、“质量工程”二期建设的建议报告,应包括:
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2.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3.项目管理方式
 
为更好地做好“质量工程”实施总结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分别召开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英芳
联系电话:88981236
E-MAIL:wyfang@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