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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0年09月09日 访问次数:10554

 

各学部、学院(系):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29号,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学名师奖。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要求具有教授职称,已获得前五届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教坛新秀奖。承担本校本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已获得前三届省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对于在教师互聘平台连续5个学期以上参与互聘的、聘请高校及学生评价较高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本科教师须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从2009年底上溯,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下同)讲授基础或专业核心课程。
(二)教坛新秀奖。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从2009年底上溯,连续3年以上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本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推荐名额:此次我校共有省教学名师名额6名,教坛新秀4名。每个院(系)择优推荐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各1名。
2.推荐程序:各学院(系)根据省厅及学校通知精神,组织省教学名师奖和省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学院(系)按照推荐要求,将相关候选人的“推荐汇总表”一份、“申请表”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于9月17日(星期五)12:00之前上报送本科生院研究处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
联系人:王英芳 张聪
电 话:88981236
E-mailwyfang@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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