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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2年10月08日 访问次数:2272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精神,现将第七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79项,见浙大发本〔2012〕126 号获奖项目)中推荐申报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二、推荐名额和等级
48项,其中一等奖一般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三、推荐时间与方式 
  1.推荐时间:2012年10月19日前。 
2.推荐方式:学校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给定的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向浙江省教育厅报送浙江大学推荐第七届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项目。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有关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必须在 2012年10月19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本科生院教研处(东1D-110室)。
装订成册:推荐书+成果总结报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待推荐等级确定后通知项目第一完成人(或联系人)传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盖章),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yfang@zju.edu.cn;
2.鼓励若干项目之间进行整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提炼,提高成果的水平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是对我校四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反映和检验,请各院系、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 王英芳张聪
联系电话:88206730
电子邮箱:wyfang@zju.edu.cn
附件:
 
 
本科生院教研处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