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01月24日 访问次数:7422
1.下载并填写相应附件。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代办人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该证明纸质版至纳米楼1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复核并盖章。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附件1: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成绩证明
附件2:保送生证明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