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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1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时间:2014年09月16日 访问次数:2863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条例》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教育部近日发布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教师[2014]8号),高教类获奖项目452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

  国家教学成果奖4年评审一次,其奖励制度是迄今为止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一项由国务院设立并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教学奖励,此奖是与国家自然科学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比肩而立的国家级奖励,因此,获奖成果已被社会各界视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与最高荣誉。

  由我校主持的11项教学成果获第七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

  本届获奖项总数减少了30%,但浙江大学获奖总数仍与上届相同,获奖数位列全国高校第一。

  浙江大学获奖名单如下:

 

  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对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希望我校广大教师能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和造就更多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