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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推荐申报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访问次数:4039

 浙江大学推荐申报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525日至531日。
    请各学部、各院(系)、各单位和广大教师对拟推荐申报的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进行认真核对。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大学推荐申报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办公室(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本科教学成果,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成果)提出。
为便于调查,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请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按国家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若拟推荐申报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发生异议,将以后续项目递补,再行公示。
     联系方式:
1.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
电话:88206634,邮箱:zhangcong@zju.edu.cn
2.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
电话:87951136 ,邮箱:gyh@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