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管理规定,经讨论决定,同意邵央婕和颜承曦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0日。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录取专业 | 转入专业 |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名称 | 学制 | |||
1 | 3130101292 | 邵央婕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4 | 口腔医学 | 5 |
2 | 3130101928 | 颜承曦 | 医学试验班类 | 5 | 口腔医学 | 5 |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
受理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紫金港校区东1B-121)
联系人:赵津婷联系邮箱: zjt@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