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管理规定,经讨论决定,同意邵央婕和颜承曦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30日。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录取专业  | 转入专业  |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名称  | 学制  | |||
1  | 3130101292  | 邵央婕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4  | 口腔医学  | 5  | 
2  | 3130101928  | 颜承曦  | 医学试验班类  | 5  | 口腔医学  | 5  |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
受理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紫金港校区东1B-121)
联系人:赵津婷联系邮箱: zjt@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