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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同意邵央婕和颜承曦转专业的公示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访问次数:186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管理规定,经讨论决定,同意邵央婕和颜承曦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823日至2017830日。

序号

学号

姓名

录取专业

转入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名称

学制

1

3130101292

邵央婕

社会科学试验班

4

口腔医学

5

2

3130101928

颜承曦

医学试验班类

5

口腔医学

5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

受理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紫金港校区东1B-121

联系人:赵津婷联系邮箱: zjt@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