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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 时间:2014年10月28日 访问次数:1996

 
各学院,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高教〔2013〕109号)文件精神,促进项目按建设目标、内容、计划实施,学校将于2014年11月下旬,对我校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附件2)进行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自查、学校检查与省教育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内容及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阶段总结,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亮点、已取得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于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前,将项目所在学院检查通过后的《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一式五份,报送教学研究与促进办公室(东1A-103—1),并请项目所在学院,将《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4)发送至eewangxiao@zju.edu.cn。
二、学校检查内容及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采用专家评审和项目互评相结合,汇报(PPT)8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
三、省教育厅抽查内容及要求
省教育厅将对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全省通报。
请项目所在学院通知、协助各项目认真进行阶段总结自查,并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联 系 人:王 潇   张 聪
联系电话:88981236
Email:: eewangxiao@zju.edu.cn
附件:
 
 
 
本科生院教研处
201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