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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法国鲁昂高等商学院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lpgong 时间:2009年02月27日 访问次数:8019

根据我校和法国鲁昂高等商学院(鲁昂,诺曼底)的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派8名本科学生赴该校学习一个学期,时间为2009-2010学年秋冬学期。该校网址:http:// www.esc-rouen.fr
一、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者。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合格且未违纪处分。
3.英语水平优异,熟练掌握听、说、读、写四项技能。
4.2007级、2006级以及2005级5年制专业本科生。
5.优先考虑没有参加过学校的交流项目的同学。
二、费用
1.根据我校和法国鲁昂商学院的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按原来的标准交给各自所属的学校)。学生承担其余费用
2.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对外交流奖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三、选拔及申请
学生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信息维护”中的“交流申请”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请按要求填好有关的内容再打印申请表。(请务必填写好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再打印表格)。
6.申请表前请于2009310前特殊培养与国际交流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一D102室。
 
 
本科生院教研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