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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法国里昂第三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lpgong 时间:2009年02月27日 访问次数:5766

根据我校和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派10名本科学生赴该校学习一个学期,时间为2009-2010学年秋冬学期,专业领域为经济与管理,法律,人文与艺术。
里昂三大是公认的法国最好的十所公立大学之一,创立于 1973 年,由法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人文系、哲学系组成,尤其以人文科学见长。它的法学院评为欧洲最好的五所法学院之一,仅次于法国巴黎大学、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德国海德尔堡大学。该校网址:http:// www.univ-lyon3.fr
一、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合格
3.英语水平优异,熟练掌握听、说、读、写四项技能
4.2006级、2007级以及2005级5年制专业的本科生。
5.优先考虑没有参加过学校的交流项目的同学。
二、费用
1、根据我校和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的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按原来的标准交给各自所属的学校,我校的学费标准为:4800/年)。学生承担其余费用。(估计大约需要25000元左右的人民币)                       
2、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对外交流奖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三、选拔及申请      
学生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信息维护”中的“交流申请”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请按要求填好有关的内容再打印申请表。(请务必填写好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再打印表格)。
6.申请表前请于2009310前交特殊培养与国际交流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一D102室)。
 
 
本科生院教研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