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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生赴国内C9其他八所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编辑:luohaiping 时间:2010年05月11日 访问次数:22358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以单位代码为序)是我国首批“985工程”建设的9所高校,即China 9,简称C9。为加强C9之间的深层次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优质办学资源,优势互补,发挥C9在国内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落实200910月签订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协议书》及2009129校教务处处长联席会达成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200912月西安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自20109月起,每校向其他8所学校分别派出交流学习的本科生。
一、交流时间:
20102011学年秋冬学期
二、名额分配:
各校接收名额情况表
学校
接收人数
接收专业
北京大学
2
医学部
清华大学
5
见本科生网“C9交流平台”
http://kyj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35872
哈尔滨工业大学
5
复旦大学
5
上海交通大学
5
南京大学
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
西安交通大学
5
 
 
三、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3.未参加过交流的2008级本科生。
 
四、费用: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按照原来的标准交给各自所属的学校,我校学费标准:4800/年)。
       
五、选拔及申请:
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申请中的校外交流
3.选择选定报名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内容,并附成绩单到学院(系)签署意见
6.申请表于518(518)下午500前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紫金港校区东1D1  
  14室)。
 
联系人:罗海萍 88981160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