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派10名本科学生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赴该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3.2009级、2010级本科生。
二、费用:
1. 费用自理。
2. 根据我校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
三、选拔及申请:
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申请”中的“校外交流”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内容,到学院(系)签署意见
6.光华法学院的学生(含主修专业已经确定到法学院的学生)请于5月17日(含5月17日)将报名表先交到院本科生科,由法学院确定推荐名单,于5月21日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紫金港校区东1D-114室)。
其他专业的学生请于5月17日(含5月17日)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紫金港校区东1D-114室),由本科生院确定推荐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