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以单位代码为序)是我国首批“985工程”建设的9所高校,即China 9,简称C9。为加强C9之间的深层次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优质办学资源,优势互补,发挥C9在国内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落实2009年10月签订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协议书》及2009年12月9校教务处处长联席会达成的《九所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2009年12月西安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自2010年9月起,每校向其他8所学校分别派出交流学习的本科生,今年是第四次。
一、交流时间:
2012—2013学年春夏学期
2012—2013学年春夏学期
二、名额分配及接收专业:
学 校 | 接收专业 | 接收年级 | 接收人数 |
北京大学 | 无 | 无 | 无 |
清华大学 | 无 | 无 | 无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见附件“哈工大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大二、大三 | 40 |
复旦大学 | 见附件“复旦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见附件“复旦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16-32 |
上海交通大学 | 见附件“上海交通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见附件“上海交通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40 |
南京大学 | 见附件“南京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见附件“南京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40(每校5人) |
浙江大学 | 建筑学、临床医学等专业除外 | 大二、大三 | 40(每校5人)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见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见附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C9”交流生计划” | 40人 |
西安交通大学 | 所有专业 | 大二、大三(管理学院所有专业只接收大三学生) | 40(每校5人) |
三、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3. 2010级、2011级本科生。
四、费用: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
其余费用自理。
五、选拔及申请:
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申请”中的“校外交流”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内容,到院(系)签署意见
6.申请表于11月27日下午5:00前交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学习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C114室)。
五、选拔及申请:
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申请”中的“校外交流”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内容,到院(系)签署意见
6.申请表于11月27日下午5:00前交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交流学习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C114室)。
注:请同学在报名表上注明申请的专业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