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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生赴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更新)

编辑:lpgong 时间:2014年04月10日 访问次数:3996

根据我校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派10名本科学生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赴该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3.2012级、2011级本科生。
 
二、费用:
             1.  费用自理。
             2.  根据我校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
三、选拔及申请:
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点击“申请”中的“校外交流”
3.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4.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5.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内容,到学院(系)签署意见
6.光华法学院的学生(含主修专业已经确定到法学院的2012级学生)请于4月28日前(含4月28日)将报名表先交到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科,由法学院确定推荐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
其他专业的学生请于5月4日前(含5月4日)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B-107-2室,由本科生院确定推荐名单。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