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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硕士生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编辑:lpgong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访问次数:5633

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成果,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10人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生项目(MA),于2016年秋季赴美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为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接收院校学制规定。
         二、选派学科领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农业、公共卫生、防灾减灾及公共管理。
         三、选派对象:部分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省级直属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派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一。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学位(四年制学位),在选派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且是各单位重点培养的骨干人员;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目前正在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者不能申请此项目。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8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品学兼优。
4.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效的TOEFL网考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4年10月1日之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单项不低于5.5分。
6.身心健康。
五、选拔办法及评审安排
1.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情况进行选拔推荐,每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国家机关每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在选拔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2.评审安排
 1.2015年7月:资格评审;
 2.2015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面试;
 3.2015年10月中下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6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J-1签证的美方规定请到http://jlvisa.state.gov/basics/common-questions/查询)。
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阅中美富布莱特硕士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三)或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联系。
(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办公室不接受电话咨询)
七、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请同学们先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并于5月25日前将打印好的报名表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一B107-2室。
 
本科生院
2015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