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东吴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的有关协议,我校将选送若干名本科生(大一新生、毕业班学生除外)于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赴上述大学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4.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具有良好的英语应用能力;
5.优先考虑没有参加过交流的同学。
二、赴台有关费用
学费互免,其余费用自理,详见附件。
三、名额
2人
*因名额限制,法律专业接受1名本科生申请
四、选拔和申请相关事项:
学生请先在网上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1. 进入选课网(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2. 点击“申请”
3. 点击“校外交流”
4. 选择“选定报名”并“提交”
5. 选择“打印申请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6. 申请表打印好后,请按要求填好有关的内容, 务必于11月1日下午3点前交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2房间本科生院窗口。
特别提醒:
因项目临近申请截止日期,上述学校的申请结果以学生实际提交的材料为筛选考评依据,不安排面试;甄选结果将公示于本科生对外交流服务平台。
本科生院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