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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2020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

编辑:lpgong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访问次数:247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身心健康,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1年9月18日以前出生),2019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加拿大高校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由加方导师单独出具证明)。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学科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研究课题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将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Mitacs将承担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外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医疗保险费。

  四、名额

     每校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校内公示。

  五、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请同学们先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于2019年9月9日(含9月9日)前将纸质报名表交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2房间本科生院窗口。

     请注意几点: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二)请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19年9月18日24时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

(三)请于2019年9月9日9月18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Mitacs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

(四)网申和纸质报名表都完成了才表示申请成功。

(五)9月11日,学校将在网站上公示推荐名单。

六、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由Mitacs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0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本科生院

                                                   2019年9月3日


附件: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选学校在线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5.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请申请人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请申请人及受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请申请人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1,扫描并上传材料3-5,请推选学校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2。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2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填(如国外导师)。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且受理机构已接收后不能再修改信息。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成绩单应为自本科一年级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中英文成绩单须明确学习成绩平均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四分制)。 3

5.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规定的外语水平条件要求上传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三、受理机构审核及提交办法

1.申请人是否符合该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符合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材料清单及要求审核申请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在信息平台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在线打印《初选名单一览表》。

3.申请人纸质材料由受理单位负责留存,期限为两年,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