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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编辑: 时间:2023年01月27日 访问次数: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4.优先考虑没有参加过对外交流的学生;

5.其它条件请参考项目具体要求,请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学业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后再行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附件1-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pdf

*本科生院负责非俄语专业本科生的报名与选拔工作,外国语学院负责俄语专业学生的报名与选拔工作。

2.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附件1-5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pdf

*外国语学院负责报名与选拔工作。


三、类别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610022-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pdf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 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 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 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报名申请

1.申请人首先完成校内申请,步骤如下:

1)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zdbk.zju.edu.cn(使用新版的火狐、谷歌浏览器);

2)点击“对外交流(新)”;

3)点击“交流生交流项目申请”;

4)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

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 - 本科插班生 ,项目号20221159

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项目号20221160

5)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5日12:00;

特别注意:提交申请后,请同学务必主动联系学籍所在学园/院(系)教学(或外事)线学工线的老师,在2023年2月7日12:00前分别完成教学(外事)审核、思政审核;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无效申请,不再继续受理。

2.申请人在完成校内申请的同时,及时完成校外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6-16日;

2)申请人在2023年2月6日至3月6日间需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其他附件:

附件2 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pdf

附件2-1 部分非俄罗斯科学和高等教育部所属高校名单.pdf

附件2-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仅须提交EXCEL版).xlsx

附件2-3 个人信息整理、转交和保存同意书(示例).pdf


校内报名咨询:王老师 wangivy@zj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科生院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