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即时更新

其他

【选拔通知】2023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 项目

编辑: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访问次数:313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6年出资设立,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LLM学位或赴香港攻读LLM学位/JD学位。该项目2017年至2021年共奖励23位优秀学生。2023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将继续面向联盟内地成员高校和部分非联盟成员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继续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在内地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和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三校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优先考虑获得JD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

(二)奖励条件

1. 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 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热心公益;

4. 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5. 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6. 获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2023学年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

入选者不应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出行;同样,如项目照常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入选者承诺不退出项目。一切以学校要求为准,服从学校安排。


二、报名申请

1.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zdbk.zju.edu.cn(使用新版的火狐、谷歌浏览器);

2.点击“对外交流(新)”;

3.点击“交流生交流项目申请”;

4.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

5.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特别注意:提交申请后,请同学务必主动联系学籍所在学园/院(系)的教学(或外事)线、学工线的老师,于2023年5月12日前分别完成所在院(系)/学园教学或外事审核、所在院(系)/学园学生思政审核;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无效申请,不再继续受理。


特别提醒:

请及时办理英文成绩单、英文语言能力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我校将择优推荐,最终以对方录取结果为准。



咨询方式:

项目信息咨询:陈老师  chxy89@zju.edu.cn

校内报名咨询:王老师  wangivy@zju.edu.cn




港澳台办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