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学申请,院系推荐,专家组面试,现推荐以下同学参加相关交流项目。最终录取情况由对方大学决定。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行政班 | 交流类别名称 |
1 | 3220100050 | 汪行易 | 外国语学院 | 法语 | 法语2201 | 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香港中文大学交换生项目 |
2 | 3220101884 | 孙兰馨 | 竺可桢学院 | 汉语言文学(强基计划) | 汉语言文学(强基计划)2201 |
1. 请以上同学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写学生意见并上传承诺书,路径如下:
前往zdbk.zju.edu.cn,进入“对外交流”模块,选择“交流生交流手续办理”,填写“学生意见”并上传承诺书。
2. 入选者务必主动向学籍所在学院(系)汇报本人的最终录取情况,未经学校批准、绝不擅自出行。如项目启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退出项目。一切以学校要求为准,服从学校安排。
港澳台办
本科生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