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4.优先考虑没有参加过对外交流的学生;
5.其它条件请参考项目具体要求,请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学业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后再行申请。
入选者不应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出行;同样,如项目照常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入选者承诺不退出项目。一切以学校要求为准,服从学校安排。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
*外国语学院负责俄语专业学生的报名与选拔工作
*其他专业本科生通过校内选拔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留基委的具体受理工作,研究生院相关流程请见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4/1105/c69962a2984075/page.psp
2.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
*外国语学院负责报名与选拔工作。
三、类别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开设俄语专业的130所高校选拔):
(1)开设俄语专业的130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插班生(面向开设俄语专业的130所高校选拔):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申报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培训地点及培训时间建议按系统提示要求选择。若已被确定留学候选人,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报名申请
1.申请人首先完成校内申请,步骤如下:
1)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zdbk.zju.edu.cn(使用新版的火狐、谷歌浏览器);
2)点击“对外交流(新)”;
3)点击“交流生交流项目申请”;
4)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
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 - 本科插班生 ,项目号20241120
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项目号20241121
5)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00:00;
特别注意:提交申请后,请同学务必主动联系学籍所在学园/院(系)的教学(或外事)线、学工线的老师,在2024年11月9日00:00前分别完成教学(外事)审核、思政审核;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无效申请,不再继续受理。
2.申请人在完成校内申请的同时,及时完成校外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1-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请参考《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六、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5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其他附件:
2025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及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校内报名咨询:王老师 wangivy@zju.edu.cn
留基委: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