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修读方式 | 认定操作 | 备注 |
1 | 赴境外高校等参加并完成与我校共建的2+2、3+X等联合培养项目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无需单独申请,直接认定。 | 仅指线下境外项目 |
2 | 赴境外高校等参加交流项目并获得有效课程学分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对外交流”发起“校外学分认定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仅指线下境外项目 |
3 | 赴境外高校等参加4周及以上的各类交流项目,并提供修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对外交流”发起“第四课堂认定”申请,上传对方学校发放的修读证明,由校内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1. 仅指线下境外项目 2. 4周:28天(项目起止时间) |
4 | 赴境外高校等参加少于4周的交流项目且没有获得有效课程学分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无需单独申请,此条交流记录暂存,待学生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1. 仅指线下境外项目 2. 4周:28天(项目起止时间) 3. 国际化课程:设置为国际化课程的教学班 |
5 | 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并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的要求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对外交流”发起“第四课堂认定”申请,上传对方学校发放的修读证明、填写实际学时,由校内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仅指线上境外项目 |
6 | 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但未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要求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 “回校办结”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对外交流”发起“第四课堂认定”申请,上传对方学校发放的修读证明,填写实际学时,由校内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此条交流记录暂存,待学生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1. 仅指线上境外项目 2. 国际化课程:设置为国际化课程的教学班 |
7 | 已获得三课堂2学分并核定成绩者,使用其多余点中的2记点替换“第四课堂”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 “三转四”在素拓网进行申请,素拓网成绩同步到信息中心后,待学生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后直接认定。 | 国际化课程:设置为国际化课程的教学班 |
校内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