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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2026年个人高水平境外交流项目申请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访问次数:10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2026年“求是雏鹰”计划个人高水平境外交流项目现启动申报。请各院系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并做好初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自2026年“求是雏鹰”计划第一批启动以来(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10月1日(含)期间派出并完成的学生自主联系的境外交流项目。

(二)项目类型须为课程学习、科研实践或国际实习,单个项目时长不少于连续1个月(含)。

(三)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可于下一批次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四)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项目,不可申报:

1.项目开始时间早于本计划首次启动日(2026年6月10日)。

2.项目已获得合作方全额资助。

3.项目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二、申报条件

学生应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生,且在项目启动时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该身份,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贡献社会的责任感和情怀。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科研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身心健康。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2026年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
个人高水平境外交流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PDF扫描版;
(二)本项目接收单位官方邀请函/录取信;
(三)支撑材料:成绩单/学习证明、导师或主管书面评价、联合成果证明(如有)、实习证明、活动照片(5—8张,高清,配简要说明)等。
(四)
三项申请材料分别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内含文件需命名清晰,最终统一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XX学院-学生姓名-学号”,发送至 sjjlb@zj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6求是雏鹰个人高水平申请”

(五)以上材料由院系统一汇总报送至本科生院,不受理学生个人单独报送

(六)同一学生申报多个项目的,请院系在初审表中排序后报送。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向院系提交材料:即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
(二)院系初审并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

五、资助标准

(一)参照《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浙江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单个项目时长≥90天的(以出入境记录为准),资助总额不超过留基委同等标准(攻读学位项目仅资助本科阶段);单个项目时长<90天的(以出入境记录为准),资助总额不超过2.5万人民币/人/趟。资助款项将依据最终评审核定结果一次性拨付。

(二)其他说明:

1.若合作方已提供部分资助,学校将在批准资助总额中予以相应扣减,请在申请书中如实说明并附佐证材料。

2.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可用于未获批项目。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3.每位本科生在读期间仅可获一次“求是雏鹰计划”资助。


附件:
2026年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个人高水平境外交流项目申请书.docx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