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关于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2026年项目申请的通知》,经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共40个项目获批(名单请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质量。现将项目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周期
1.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境外交流时间安排推进实施,不得无故延期或中止。确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调整交流时间的,须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变更申请。
2. 参加项目的学生须按照批准的项目起止时间按期往返,参加亚洲国家/地区项目的不早于项目开始日期前1日离开我国国境、不晚于项目截止日期后1日进入我国国境,参加其他国家/地区项目的不早于项目开始日期前2日离开我国国境、不晚于项目截止日期后2日进入我国国境。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学校将取消该生本项目资助资格。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要求
1. 获批项目资助经费仅用于资助参加项目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生,待学生完成境外交流、通过结项答辩后,依据最终核定结果一次性拨付。
2. 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通知附件1所载明的获评项目,不得用于其他未申报或未获评的项目。
3. 各单位应建立项目经费台账,做到支出有据、票据合规、账目清晰。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执行前主动向学校财务部门咨询确认,确保开支范围合规、票据凭证有效。
4. 学校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涉及违规使用的,相关支出将不予报销,已拨付的经费须退回。
三、变更与调整程序
1. 项目一经获批,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执行。如确需在项目执行前进行变更(含项目负责人变更、交流计划重大调整、延期或中止等情形),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 项目一旦开始执行,不再受理任何变更申请。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学校有权调整资助经费,并视情况核减该单位下一批次项目申报名额。
四、结项答辩与经费核定
1. 各项目完成境外交流后10个工作日内,须及时提交结项报告(附件3)。学校将根据各项目实际结束时间,分批次组织结项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结项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档,资助经费将依据最终核定结果一次性拨付。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有权调整资助经费,并视情况核减该单位下一批次项目申报名额。
五、成果宣传与推广
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做好学生境外交流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及时向学校报送项目进展动态和典型案例,学校将择优进行展示推广。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执行质量。
附件1.
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2026年获批项目名单(第一批).pdf
附件2.
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2026年获批项目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求是雏鹰”计划2026年获批项目结项报告.docx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
